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上半年检察机关共起诉金融犯罪1.1万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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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上半年检察机关共起诉金融犯罪1.1万人
2023-08-01 21:23:00
8月1日,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,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了2023年1-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。数据显示,2023年1-6月,共起诉金融犯罪1.1万人,不起诉2000余人,不诉率16%,较整体刑事犯罪低11.1个百分点。金融犯罪是造成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。庞大的数字既揭示了如今金融犯罪的频次多发、花样繁杂,也反映出检察机关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大。
  具体来看,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,共起诉利用网络实施金融犯罪400余人;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,起诉相关犯罪3000余人;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持续加大反洗钱力度,起诉洗钱罪1019人,同比上升21.9%;一体做好惩治腐败与防范化解风险工作,起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150余人。
  除此之外,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,检察机关打出平等保护“组合拳”,严厉惩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犯罪,以及不正当竞争、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。今年1-6月,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此类犯罪2000余人。
  数据也反映了检察机关对打击金融犯罪力度的进一步加大。近年来,金融犯罪屡禁不止,尤其新类型金融犯罪案件不断出现。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近日发布的《金融检察白皮书(2018-2022)》,金融犯罪案件类型主要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、金融诈骗类犯罪、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、侵犯财产类犯罪四大类。非法集资类案件中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等数量居于首位,其次是非法经营罪,再次是信用卡诈骗罪。
  众多金融犯罪类型中,非法集资是一个重灾区。近日,多地检方披露非法集资、非法经营犯罪相关案例。据毕节市人民检察院7月披露,毕节市兴源投资公司在未经有关金融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,采取发放宣传单、在公交车上打广告、召开推介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,虚构公司旗下有7个经济实体,承诺以15%-22.5%的年利率作为回报,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,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 900余万元。
  检察机关提醒,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,多借助公司、集团名义实施。而诈骗情况发生的原因,在于部分投资人危机意识不强,容易被不法分子虚构的高息回报所诱惑。即便有所认识,又存在侥幸心理,认为自己不会是最后的“接盘人”,或者极度自信,有“捞一把就跑”的心理。检察机关提示,投资人必须要提高警惕,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,审慎投资,控制投资风险。
  此外,金融与网络交织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电信诈骗的升级版,在近年来也呈现了高发态势。有不法分子常常打着虚拟货币、NFT、区块链的幌子进行炒作,利用民众对新技术、新概念的陌生感和好奇心,从而实施诈骗,或是掩盖非法集资之实。在“虚盘交易”模式的网络诈骗犯罪中,犯罪分子常常通过自行开设互联网交易平台,开发专用App、微信公众号等进行虚假宣传,而投资人的资金不进入真实的证券期货市场,实际由犯罪分子控制使用。
  “当前,金融犯罪呈现案件多发、方法多样、技术性强、案值巨大、损失惊人等特点。”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。POS机刷卡套现、P2P网贷非法集资、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“飞单”……犯罪链条化特征越来越明显,逐渐形成上下游黑灰产业链,犯罪手段、花样也在不断翻新。金融犯罪案件的变化反映出在网络时代,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波及面大、危害性强,但又更加隐蔽复杂,打击难度因此增大。
  在李亚看来,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还要从源头来治理,加强投资人教育,加强对机构的巡查监管。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指出,要着力惩治金融从业人员犯罪,坚决斩断上下游关联犯罪,依法惩治“两卡”犯罪,从源头铲除以金融投资等为名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,同时坚持“一案双审”依法惩治洗钱犯罪,斩断洗钱黑灰产业链。
 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同时表示,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,需要各部门之间既明确工作重点,发挥自身专长优势,也需要构建跨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,通过树立一批大案、要案以震慑市场。
(文章来源:北京商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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